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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明
公示主体:金融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
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 2022年5月23日- -2022年5月31日
审批单位: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设计单位名称: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金融中心
公示内容:
经市规委会审议,原则同意鹤壁东区金融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214477.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3845.5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6692.39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将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如图所示)如有异议,请与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金融中心项目位于泉水路北、泰伯大街东、湘江东路南、述而大街西,规划总用地面积98567.851m²,总建筑面积214477.67m²,其中商务计容面积121509.29m²、商业计容面积45183.10m²,容积率2.29,绿地率23.94%,机动车停车位1043。
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淇滨大道中段行政服务中心(智慧鹤壁)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意见箱,电子邮箱: qbfjjz@ 126.com或致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淇滨区分局0392-3350160法规科0392-3221935。
3、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4、查询网址: http://zrzyj.hebi.gov.cn/
5、该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局反映。书面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否者视为未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若需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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