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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服务水平,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工作机制,现将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我为不动产登记提建议”专栏及全市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方式公告如下:
一、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为不动产登记提建议”专栏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rzyj.hebi.gov.cn/)开通“我为不动产登记提建议”专栏。
(一)专栏只接收不动产登记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和群众可以就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专栏不受理投诉和举报、个案问题(如某一行为是否违法、如何处理、如何执行等)、法律适用解释问题等事项,如有此类内容,将作为无效建议留言处理。
(三)投诉和举报等事项请通过其他途径办理;个案问题请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不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案件的处理等,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寻求救济;法律适用解释问题请向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无法解答的,由其逐级向上反映。
二、可投诉内容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
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三)工作不规范问题
未依法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
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
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权籍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三、投诉内容办理
接受投诉的各有关部门应确保投诉电话能够正常接听,网站、邮箱、微信公众号能够正常运行,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
四、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392-3217088
网站:鹤壁市12345市长热线(http://www.hb12345.gov.cn/WebSite/web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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