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和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影响有关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企业、缴存职工、中心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26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和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影响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和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营困难的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一)申请条件及业务范围
受新冠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受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最低不低于5%,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待企业经营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受新冠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2021年12月之前欠缴记录不超过(含)三个月并已补缴欠缴的,企业所属职工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二)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31日之前。
(三)申请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鹤壁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可通过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hbsgjj.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
4.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四)申请方式
1.现场办理:单位经办人持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业务大厅或业务网点办理。
2.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将申请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bgjjjc@163.com)。
二、缴存职工家庭自住住房严重受损
(一)申请条件及额度
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造成家庭自住住房严重受损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维修房屋,每套住房申请提取金额最高额度为1万元。
(二)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31日之前。
(三)申请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产权证或村委会开具的自住房屋证明,产权人为配偶的,同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3.职工本人本市一类银行卡;
4.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家庭自住住房严重受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见附件),由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盖章。
(四)申请方式
职工本人持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业务大厅或业务网点办理。
三、加强疫情防控,倡导线上办理
按照我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实体业务大厅服务,大力推广业务网上办理,缴存单位和职工可优先选择线上渠道“不见面”方式,通过网上平台在线办理各项业务。
缴存单位可登录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单位网厅办理缴存单位开户、基数调整、汇缴核定等业务。
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城市服务等应用,查询、办理退休提取、租房提取、提前还款、提前结清、月对冲申请、贷款进度查询等业务。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控的措施,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现场管理,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扫描行程码、健康码、疫苗接种码,排队等候时应间隔1米以上健康安全距离。中高风险地区来办业务人员(行程码为黄色或红色),及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业务大厅。
2021年9月8日
附件: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家庭自住住房严重受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获取)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
姓名: | |
手机: |
免费看房电话:182-392-02580
全部评论
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