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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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现结合我市实际,推出以下优惠政策。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大政策受益范围
凡在鹤壁落户,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人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均不受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限制。
鹤壁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原政策。
二、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三、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以前执行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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